关于做好学院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苏扬发布时间:2021-11-01浏览次数:1420

        根据省厅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学院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本次下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是按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的通知,本科国家励志奖学金资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

1、申请人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申请人在2020-2021年度获得三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3、申请人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金额和指标分配

学院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共计51人,由于省库贫困生数据已有13人,13人无条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若成绩不达标不可参评),剩余38人(每个班级2人,2个机动名额)。

五、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须以书面形式向各班班主任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班主任召开班支委会议讨论后,初步确认申报名单,报年级辅导员。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班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学院党总支后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六、材料申报

1、各位申请的同学请于11月2日11:30前将《审批表》、证明材料复印件交给年级辅导员;

2、各辅导员请于11月2日17:30前将审核过的《审批表》、《初审名单表》、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2: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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